當晚常務會議議程
第24次常務會議議程
議程1 : 議決更新大行動工程顧問邀標書內容
基於本屋苑於2013年1月曾聘請顧問並發出勘察報告,(但該顧問最後被法團解僱)。
而前顧問合約中,該勘察報告屬於本屋苑法團。
法團最後決定採用該勘察報告作為是次大維修的藍本,分別向屋宇署隨機抽出的顧問名單,以及本屋苑向外招標的名單,進行招標,而該勘察報告則作為參考資料。
有關該勘察報告,本監察組會向管理處要求複印,並上載供各位參閱。
而有關前顧問公司的資料,監察組需要時間尋找檔案,亦會一拼上載讓各位查閱。
議程2 : 補選一名委員
由地舖的一名女士成為委員。(基於未及查問姓名,故相信大家在會議紀錄中可以看到)
議程3 : 補選秘書及司庫
由呂彩玉女士成為秘書,而鍾引弟女士成為司庫。
議程4-6, 基於本監察組早前向法團出信提出反對,法團主席亦從善如流,將取消有關的議程,並會在隨後的業主大會中由業主投票作出選擇。
基於屋苑電梯保養商尚未選出,故委員會議決與「力建」簽署三個月的臨時合約,即由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期間,法團會安排再次進行招標及邀標,以符合《工作守則》的規定,讓業主投票選擇電梯保養商。
議程7 : 揀選及議決大廈公共電力系統年度檢查承辦商,並授權主席簽署相關合約。
基於只有三份標書,其中一間只提供B牌,並不切合本屋苑WR2年檢的需要,只剩兩家公司競逐。最後法團選擇原有的電力檢查承辦商作為今年的電力系統年度檢查承辦商。
議程8 : 確認升降機年度檢查維修項目及造價(參考附件3),並授權主席簽署相關合約。
基於屋苑電梯保養承辦商尚未揀選,而「力建」要求在短期內開展約12萬8千多元的維修費,有業主認為應該先挑選好電梯保養承辦商,始由該承辦商作出勘探及建議工程,這樣才會合乎程序。管委會主席亦從善如流,將該工程後延,待選取新電梯保養公司後,始再進行。
議程9 : 其他事項(參考附件)
管理處陳先生向業主及管委會簡報目標工程及進度。
值得一提,於該常委會進行期間,屋苑發生盗竊事件。於富麗樓有保安人員於業主信箱中偷取信件。業主們發現並報警,案件編號為MKRN14040794.
警察到場後,向該名保安人員警誡,並強調任何人從信箱中取出私人信件,不管理由為何,均屬刑事罪行。姑念其初犯,亦不懂悉香港法例,故只暫時登記,若業戶要求跟進,便會進行刑事調查。
希望富多來管理處吸收是次經驗,以後要叮囑員工,緊守崗位,奉公守法。
以此文作為記要,留待會議記錄貼出,方便作出校對及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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