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法團發佈的2014年2月到4月的「混帳」

富多來2月收支表

富多來3月收支表

富多來4月收支表

由2014年法團抄咗「永佳」,由自己去做返管理,大家一定會預期較差。

但唔係差到咁離譜LOR。

大家業主,當然可以唔識會計,可以唔識財務。但唔通你身邊一個朋友/親戚都無人從事呢行??

鬍鬚仔可以大膽講句,如果有人睇完,第一句說話,必須定係「乜嚟架??垃圾來的。」

建築物管理條例要求大家俾資產負債表我地睇,呢份,係乜來架??

呢份,係現金流水帳,係記錄現金的出入。

而唔係「資產負債表」,所以,唔好用入邊的數字去呃我。



為了同大家講,我問大家一個問題。

大家都係業主,都有一層樓,當價值300萬,欠銀行按偈200萬。

咁,你層樓值幾多錢??

無錯,淨資產係100萬。小學雞都識。





我地法團戶口有錢喎,嘩,好叻呀,鍾姑娘好嘢!!!!

1. 應付未付係邊??我地法團有幾多數未找??

呢D欠債,唔駛寫?唔駛同我地交待??


2. 法團真係公平公正公開,貼晒中銀戶口出來俾我地睇仲有幾多錢。

但法團而家有幾多現金??(喂,現金好容易唔見架喎),駛唔駛俾我地知??你將戶口錢變成現金,咪任你用?點監察??

3. 仲有,所有開支都用「匯豐銀行」來支付,支付的錢係由邊度來的??匯豐銀行的月結單,唔駛俾我地睇??

4. 而中國銀行有兩個戶口,一個百幾萬,一個五十幾萬。

五十幾萬那個,是我地夾錢去換電梯,咁而家進行成點先??錢收咗,一係回水,一係做工程,而家攪咗D乜出來??



按鬍鬚仔的計算。(當然,只係鬍鬚仔自己義務計,法團有好多單據無出示,我點可能計得準??)


法團目前的資產,未計所擁有的物業,

估計為 147萬。

當中,如果中銀約有100萬,

咁應收未收的管理費及冷氣費約為47萬。

相比起1月份應收未收的管理費及冷氣費,約為84萬,

這便可以解釋到,點解法團戶口多咗錢。

多咗錢,係現金流多咗。

但計算總資產

1月份總資產為HK$1,612,886.51
4月份總資產為147萬。

我地係呢三個月,減少了14萬。

咪同我講,你盈餘多幾多幾多。BULL SHIT。呃人的報告。



好了,講咗資產,咁欠債呢??

我只係將所知的應付未付放返入去,

目前所知應付未付數目為

1. 永佳                   HK$365,504.00
2. 聯興                   HK$156,358.00
3. 鍾引弟               HK$   85,000.00
4. 力建(註)           HK$  72,000.00
________________
總數                        HK$ 678,862.00


(註)力建呢條數,真係唔知應唔應該加落去。因為,常務會根本無記錄聘用呢間電梯保養,既然無聘用,又何來要俾錢??

但算數,我姑且計住先。


仲有好多不知名的欠數,例如而家法團又去打官司(同永佳打【1600】),埋單幾多,我都唔知。
同時,又唔知法團有幾多不知名的工程。

資產減去「已知」的負債,

147萬, 減去約68萬,

法團應該尚餘 79萬左右。


呢79萬當中,「街數」(即係尚未收取的管理費/冷氣費),上面有講,約為47萬。

所以,法團可用的資金,實際只係32萬


希望俾一個較清晰的印象俾各位業主,知道我地目前法團的情況。

唔好咁容易俾人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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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係咪法團俾財務我地,我地就照單全收??

鬍鬚仔逐筆錢審視,其實有好多懷疑。所以,以業主的身份去信要求解釋。

亦俾各位參考一下。


FTL20040723-001-01

以及法團收支及工程的綜合報表  

如果法團唔解釋,我會請求大家支持,將呢個委員會的人撤職。因為,佢地無能力,亦無誠信去管理我地屋苑。


























有關6月20日的特別業主大會記錄及「道歉信」






相信大家都有睇2014年6月20日的業主大會記錄。

當日議程第4點,

「由主席向業主闡述法團【3646】案件現時情況,投票議決【3646】案:1,同意和解金額。2,若繼續【3646】訴訟則議決如何科款集資進行訴訟事宜。」

當日,我本人,都曾在大會上提出,

1. 是否同意和解,是一件事,
2. 同意和解的金額,又是另一件事。

本人提議,可以用「港幣一元」作為和解條件。因為,這單官司,真心看不到法團為何會輸。

理據如下:

1. 有人取走電腦。
2. 有人自己證明,電腦在「其律師樓中」,那電腦是由誰送到某人的律師樓??
3. 會議紀錄中,從未見到某人獲授權可以私自取走法團財產。
4. 案件於2012年9月發生,而某人於2013年4月,透過律師向法團「解釋」電腦在其律師樓。
5. 2013年4月,某人交回電腦時,的確有簽收。

那麼,2012年9月到2013年4月,這部電腦當時在哪裡?為何會離開法團會址??

我有個朋友,佢係銀行數錢,由於工作煩重,所以,從銀行將鈔票拿返屋企「工作」,然後一年之後放返入銀行。無人批準,無人知道,而之後被發現時,話鈔票無損失,只係放係我律師樓,你隨時可以自己去拿。

銀行去告佢,佢話銀行「誹謗」影響佢名聲同前途。而家要銀行同佢道歉。

大家又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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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有去投票的業主都係按呢條議程去投票,點解而家無啦啦會變左有「道歉信」???

請參考6 月20日大會記錄的第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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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鬍鬚仔咁著緊??

因為,就算當日業主大會,大家同意和解,只係因為唔想將金錢損失再擴大,並不代表大家認為自己錯。

大家都知,案件除了呢一單民事的誹謗案,仲係涉及一宗刑事案。

立亂咁去出一封信,而如果有人用呢封信來要求銷案,係防礙司法公正架喎。

所以,唔好意思,鬍鬚仔又出咗封信俾法團

FTL20140724-001-01










如果無回應,我逼於無奈,亦只得入稟土審,而令到警方唔可用呢封信來銷案。

當然,我會不斷咁俾人攻擊,



鬍鬚仔,又有乜所謂??我爛命一條,邊有你咁位高權重??

你無一場打官司可以打到尾,不如就等鬍鬚仔同你過下手??富多來,唔到你亂嚟。

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到底,富多來的問題在哪??

鬍鬚仔近來接觸越來越來越多街坊,大家對於富多來管理,都係一肚氣。

但生氣還生氣,到底,富多來毛病係邊度??

1. 業權分佈

富多來,係恆基發展,同好多其他屋苑一樣,恆基原本想控制富多來的業權做管理。
(即係賣完樓之後,恆基控制商場業權,咁就可以一直以高業權控制屋苑,外面好多屋苑都係咁,一係商場,一係會所,一係停車場,總之擁有決定性的業權)

好似青衣美景花園,就係因為新鴻基控制著的停車場業權份數,結果通過了天價維修,這,就是一例。

我地富多來,業權比例係點??

富麗,1682份
富堂,1709份
富皇,1687份
富新,1736份
-------
住宅共 6814份(佔總業權 52%)

一樓商場  1817份
地下商場  4469份
--------
商場共      6286份 (佔業權 48%)

(未計算恆基擁有的外牆業權)

這個看起來公平,畢竟,你買得越貴,業權越大,比重越高。

但,這個業權分佈亦是做成富多來商住分裂的原因。



原因:

1. 會議通知,可達度不同

由於富多來已經較舊,起碼有一半業主並非住在當區,每當出現業主大會的會議通知,按法例只需張貼於大堂當眼位置,以及將文件放係信箱。

租客未必會將信件轉送業主,所以,很多的住宅業主無法得知屋苑管理事宜進行表決。

但相反,商戶因為每天都在營業,可達度較高,對於參加法團會議較踴躍,是故,商場往往成為投票的票倉。

此消彼長,只要任何人將屋苑的服務傾向對商場有利,必定較容易當選

2. 授權票

從過往的數據分析,富多來的法團會議,授權票往往比出席的業主票數更高。變成,未投票已經知道輸晒,更減少人參加法團會議的意慾。

甚至乎,富多來有很多業主委托某些地產公司代為安排租務,故該些地產公司擁有業主的印章。
假若某些地產人士立心不良,只需在不同的授權票上蓋上印章,便能輕輕鬆鬆瞞天過海。當然,這個只是假設,讓大家防範,並無任何明示或暗示有人以此手段虛假文書。

(因為虛假文書,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73條, 最高為監禁14年,只要監察組隨意向該些授權單位做簡單查冊,絕對可以聯絡該晒業主查問是否曾經授權。

這樣的功夫,只是花一點金錢,絕對值得得。

3.  流言/中傷

這個亦不是新鮮事,亦不是富多來獨有。每當有選舉,就會有人出言中傷,(本監察組亦有成員在出選委員時,被某鍾性女氏指責為「黑社會」人員。)

屋苑管理,並不是「拼交情」,而是「講事情」。一位住在這裡幾十年的老街坊,她是否有能力去管理好這個屋苑?? 這個才是問題的關鍵。

同樣的落成,富多來一期比二期絕對優勝,各位有沒有想過問題在哪??問題不在乎硬件,而是在乎軟件,在乎有怎樣的人去管理。

屋苑管理是按條例,有規矩,受監管,並不是靠大聲,拍拍心口就要人相信。(作為業主,你絕對有權去監察,這是常識)。

為何屋苑管理需要會議,需要文件,因為這些,都是條例的要求,亦是作為訟裁的理據。文件處理差,只會令我們屋苑吃虧。

尤其是,在不久的將來要進行屋苑大維修,憑藉這樣的文件處理質素與坊間所講的「維修大鱷」抗衡,到底管委會是否有足夠的知識,經驗來處理?

沒錯,法團是有律師,但律師對於工程是否熟悉??律師不是萬能,律師的專業是法律問題,但對於工程,知識可以是「零」,大家試想想,其他法團沒有律師?還不是任由「維修大鱷」的魚肉??

目前富多來的管委會排他性極高,只准「自己友」參與,對業主的監察及提問,不值一晒,剛愎自用,只會為人所乘。這是富多來之福嗎??

請大家往後試試「以眼代耳」,以文件數據代替「流言是非」。那怕你跪在面前喊若喊忽,對不起,沒有文件證明,那些鬼話還是不聽為尚。絕不要輕易被騙去手上的授權書。

只要各位都關心屋苑,積極參與,富多來的管理質素,必定可以提昇。





























2014年7月18日 星期五

2014年7月18日,富多來二期第24次常委會記要

當晚常務會議議程

第24次常務會議議程

議程1 : 議決更新大行動工程顧問邀標書內容

基於本屋苑於2013年1月曾聘請顧問並發出勘察報告,(但該顧問最後被法團解僱)。
而前顧問合約中,該勘察報告屬於本屋苑法團。

法團最後決定採用該勘察報告作為是次大維修的藍本,分別向屋宇署隨機抽出的顧問名單,以及本屋苑向外招標的名單,進行招標,而該勘察報告則作為參考資料。


有關該勘察報告,本監察組會向管理處要求複印,並上載供各位參閱。
而有關前顧問公司的資料,監察組需要時間尋找檔案,亦會一拼上載讓各位查閱。


議程2 : 補選一名委員

由地舖的一名女士成為委員。(基於未及查問姓名,故相信大家在會議紀錄中可以看到)

議程3 : 補選秘書及司庫

由呂彩玉女士成為秘書,而鍾引弟女士成為司庫。

議程4-6, 基於本監察組早前向法團出信提出反對,法團主席亦從善如流,將取消有關的議程,並會在隨後的業主大會中由業主投票作出選擇。

基於屋苑電梯保養商尚未選出,故委員會議決與「力建」簽署三個月的臨時合約,即由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期間,法團會安排再次進行招標及邀標,以符合《工作守則》的規定,讓業主投票選擇電梯保養商。

議程7 : 揀選及議決大廈公共電力系統年度檢查承辦商,並授權主席簽署相關合約。

基於只有三份標書,其中一間只提供B牌,並不切合本屋苑WR2年檢的需要,只剩兩家公司競逐。最後法團選擇原有的電力檢查承辦商作為今年的電力系統年度檢查承辦商。

議程8 : 確認升降機年度檢查維修項目及造價(參考附件3),並授權主席簽署相關合約。

基於屋苑電梯保養承辦商尚未揀選,而「力建」要求在短期內開展約12萬8千多元的維修費,有業主認為應該先挑選好電梯保養承辦商,始由該承辦商作出勘探及建議工程,這樣才會合乎程序。管委會主席亦從善如流,將該工程後延,待選取新電梯保養公司後,始再進行。

議程9 : 其他事項(參考附件)

管理處陳先生向業主及管委會簡報目標工程及進度。





值得一提,於該常委會進行期間,屋苑發生盗竊事件。於富麗樓有保安人員於業主信箱中偷取信件。業主們發現並報警,案件編號為MKRN14040794.

警察到場後,向該名保安人員警誡,並強調任何人從信箱中取出私人信件,不管理由為何,均屬刑事罪行。姑念其初犯,亦不懂悉香港法例,故只暫時登記,若業戶要求跟進,便會進行刑事調查。

希望富多來管理處吸收是次經驗,以後要叮囑員工,緊守崗位,奉公守法。

以此文作為記要,留待會議記錄貼出,方便作出校對及鑑定。






聯興工程服務有限公司離場事件簿

感謝有街坊俾電郵鬍鬚仔, 問有關點解聯興會離開我地富多來二期, 而無端端換咗一間唔入流的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

等鬍鬚仔將成件事寫出來.

聯興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合約撮要  
(聯興合約)

合約期 : 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解約期 : 合約期屆滿前亝個月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或支付等值代通知金代替. 
保養合約包括 :

1. 聯興負責購買其僱員之保險, 1000萬元第三者意外保險
2. 每月繳付港幣18,000 ( 2250 X 8台)作為保養費用.
3. 聯興每兩星期會派員作壹次定期檢查保養.
4. 聯興提供全年24小時之緊急修理服務
5. 保養價格包括更換配作, 包括 : 更換主鋼纜, 保險纜, 隨機電纜, 控制系統電腦板, 繼電器, 門配件, 接點及翻繞主馬達等.
6. 聯興可以向客戶追討欠款及損失, 包括過期未付之費用, 將會以月息兩厘或按比例收取.

2014年1月17日, 議程5, 投票議決聯興昇降機丄程公司(應為聯興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續約問題.
(特別業主大會會議紀錄, 2014-1-17)

續約 : 187份業權份數
不續約 : 2488份業權份數
棄權 : 無點數目

結果 : 不興聯興續約大比數通過! 將重新招標.


2014年1月18日, 法團馬上出信給聯興, 要求聯與於2014年4月17日終止合約. (符合三個月通知期)

(法團出信給聯興)



但係, 於2014年4月6日, 聯興收到富多來法團電通知, 說明已於4月1日委托另一電梯承辦商接管保養富多來新邨二期之升降機, 要求聯興即時離場. 由於法團只是以電話通知, 沒有任何信件作證明, 所以聯興於2014年4月7日發出信件, 說明突然收到法團通知已終止有關保養服務, 所以安排九龍區主管即日到場取回聯興之工作用品.

信件並指出, 希望來年有機會可與富多來再度合作.

(聯興信件編號RHE-0259/14)

筆者按,

由於合約講明需三個月通知, (見上文合約), 管委會是否有人告知該投票結果, 會令富多來二期業主需要賠償代通知金嗎?? (應該要賠償16日, 即18000 X 16/30 = 約港幣9,600.00

呢筆錢, 邊個負責???




各位街坊奇怪, 明明聯興有與趣再與富多來合作, 何解在往後的富多來電梯保養合約, 卻未有標??

因為, 錢, 無錯, 法團又未俾錢人地, 咁搵鬼人來提供服務咩.

到底爭幾錢??

根據聯興出信俾我地法團. (各位當然唔知啦, 因為相信管委會無向外公布).

(聯興-富多來對帳單)     (發票明細)

發票號 130210, 130212, 132664三張發票尚未支付, 合共港幣156,358.00

點解永遠都係人地做完服務, 我地都要唔俾錢?? (管理公司永佳如是, 電梯保養商聯興如是); 這個是否一種操控VENDOR的手法呢??



我地大家業主, 對不同的電梯保養公司的服務質素, 有最深刻的感受. 點解原本好地地的聯興, 係機電工程處的排名又較高, 價錢又合理. (我唔知而家呢間甚麼力建點來的, 亦唔知每個月幾多錢喎), 最起碼, 係聯興保養電梯期間, 大家有無好似而家咁, 長年累月壞電梯, 甚至試過係同時間兩部電梯都壞晒??


各位街坊, 請問你支持我去撥亂反正嗎??

我們需要你的支持, 因為, 很有可能會需要召開業主大會, 憑選票去決定. 聯興已經同意將會入標, 你會加入我們的行列嗎??

請與我們聯絡.      點擊這裡電郵我們




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

有關2014年7月18日的第24次常務會議議程,監察組向法團管理委員會去信,FTL20140717-001-01

基於2014年7月18日法團將舉行第24次常務會議。

就若干的議程,監察組認為不符合富多來業主的利益,同時不符合法例的規定,

故馬上以掛號信件向法團管理委員會去信。

致法團信件,FTL20140717-001-01

同日,基本上就相同原因,油尖旺民政事務處亦向富多來二期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主席龔文輝先生去信。

民政事務署去信管理委員會主席

希望管理委員會能臨崖勒馬,避免因為不符條例要求而招惹官非。

監察組向富多來管理委員會去信

監察組為了要加強與富多來業主溝通,已於2014年6月28日,向富多來二期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去信。

信中表明,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屋苑業主是有權利用信箱來與業主進行書面溝通及聯絡。

監察組並同時附上由黃一鳴法官的判詞作為支持。

致法團信件,FTL20140628-001-01

但有業主向監察組反影,有人涉嫌要求管理人員用手指在各位業主的信箱「撩出」本監察組放在各位業主信箱內的信。

這是觸犯盗竊條例,任何人如果見到管理人員有以下動作,請立即用手機拍攝並報警。

任何留有案底下的人,將不會獲得保安牌照。

希望各位業主如有相熟的保安員,必須好言相勸,切勿以身示法。


富多來收支月結表

以下,是有關富多來新邨的收支月結表


富多來2014年4月收支月結單

富多來2014年3月收支月結單

富多來2014年2月收支月結單

富多來2014年1月收支月結表

富多來2013年12月收支月結表

富多來2013年11月收支月結表

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有關聯興更換電梯合約,以及相關資料

相信大家都聽到不少謠傳,

但從來無人向大家公布過有關富多來「更換電梯」的資料。

鬍鬚仔而家就將資料向大家奉上。

2013年7月19日,富多來舉行特別業主大會,議決通過更換8部升降機工程。

2013年9月5日,富多來法團,與聯興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簽署「更換升降機工程合約」,(合約編號為AF/LIFT/5/09/13)


合約包括 :
1. 更換八部電梯
2. 加裝監察機廂電視系統(由前主席區生要求)
3. 免保期12個月持(即12個月唔駛俾電梯保養費)
4. 免保期後,之後首兩年保養費為HK$18,400/月,第三年保養費為HK$19,200/月

(註 : 於上星期五的常務委員會,話會同力建簽三個月的臨時合約,每月幾多錢?? 大家可以問下鍾引弟司庫)

點解,電梯評級較低的電梯保養商,竟然價錢會較貴??(又俾鬍鬚仔講中了。。。。點解,各位自己諗)。


2013年10月3日,法團律師張達成葉祺智律師事務所,已將集資分攤方法,專人放入每戶信箱。
信件編號M/AC/09311

點解而家有人話,更換電梯合約從來未簽??

咦,唔係喎,唔通打官司就可以唔履行合約??

我請大家睇一個案例,(一個在屋苑管理非常出名的案例)

HCA3986/2003 (於高等法院開審)

有關業主聯名要求取消維修合約,而承辦商向法團反索償。

法管判詞

63.  本席亦同意環球顧問在其書面結案陳詞的論據。即使翠屏花園2003年11月4日召開的業主大會決議,宣布在2003年7月31日召開的業主大會中通過的決議無效,亦不會影響翠屏立案法團與第三方之間旳權利和責任(例如,翠屏立案法團與德寶曾訂定的維修合約的效力):參看The Incorporated Owners of Finance Building v. Bright Hill Management Consultants Co. Ltd. CACV 386/2000, 第36段。


106.  德寶提出的反申索要求的損害賠償,可簡述如下:
(a) 已實施工程價值的未清付部分,8,773,358.14元(9,573,358.14 – 800,000元);
(b)    違反維修合約以致的經常費用及利潤損失,6,184,200.09 元;
(c) 與前第(a) 及 (b) 分段交替的損害賠償,8,130,714.02元(8,930,714.02 – 800,000元);(無需作出命令)
(d)    雜項損失522,185.46元(金屬棚架費用17,891元 + 防水材料費用24,726元 + UPVC管材費用79,568.46元 + 竹材費用400,000元);
(e) 其他損失100,000元;(被撤銷)
(f) 利息。

113.  基於以上各點,本席判定。德寶的反申索得值。反申索的判數額為前第106(a) 至106(b) 及106(d) 段所述的數額(前第106(c) 段的申索,無需作出命令,而前第106(e) 段的申索被撤銷)。

係賠到足晒。即係,工程合約取消,唔駛做,但錢要俾到足。

當然,各位可以向自己的律師查問清楚責任。唔好亂咁聽人講,話「打官司」唔駛賠。










有關聯興保養合約資料

為左大家有個比較,以及讓大家知道鬍鬚仔唔係吹水,乜都講白紙黑字。

我會將呢份合約公開俾業主睇。

我認為,乜都白紙黑字,就唔可以再靠講大話來呃授權票。


聯興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富多來電梯無養合約

有關電梯保養公司,力建的資料。

有關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的資料。



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的資料

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季度表現評級(由機電工程署發佈)




有關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的報章評論



蘋果日報2013年10月23日

【本報訊】機電工程署昨公佈過去一年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表現結果,共發出七封警告信,涉及四間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和一間註冊自動梯承辦商,包括本月被停牌的信科工程,以及評分最低的電梯工程及力建電梯香港,後者更接獲最多警告信,共四封。
機 電署去年10月至今年9月期間,分別接獲九宗涉升降機,以及五宗涉自動電梯機件故障報告。當局亦巡查升降機和自動電梯逾9,000次,分別向四間註冊升降 機承辦商和一間註冊自動梯承辦商,發出合共七封警告信。力建電梯香港接獲四封警告信,其中三封警告信涉及自動梯輔助制動器或梳齒板保護裝置失效;在註冊自 動梯承辦商表現評級被評為第三類別:「安全方面曾發現問題,已發警告信及正在作進一步調查」。




東方日報2013年3月6日

【本報訊】北角發生墮升降機事故後,升降機安全全民關注,市民投訴銅鑼灣一個商場升降機懷疑過期未檢驗但繼續使用,升降機內證書經已過期近兩個月。另火炭 環球工業中心西翼租戶投訴大廈六部升降機半數經常壞掉停用及困升降機,每次困升降機十多分鐘到半小時不等,質疑負責維修保養的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維修有 問題,本報昨查詢力建但未獲回應。

沙田火炭山尾街的環球工業中心租客形容升降機故障屬重災,中心東、西座共十二部升降機,四部客升降機八部貨升降機,幾乎每周都有故障要停止服務,少則一兩部等候維修,最多更逾半停用。

表現評級包尾

現場所見,東翼十二號貨升降機停止運作,有管理員透露該部升降機自去年底故障停用後至今仍未修復,西翼亦有兩部貨升降機故障停 用,其中一部升降機門打開並架設維修屏風,但未見維修人員。一名李姓租客指,壞升降機可謂無日無之,困升降機家常便飯,批評負責升降機保養維修的公司,服 務水平「衰過信科」。
本報翻查機電署的承建商表現評級,發現力建與另一間公司同得五十分排榜尾。力建去年上報過兩宗機件故障事故,分別為困升降機及令乘客失去平衡。 懷疑逾期未年檢但繼續使用的升降機在銅鑼灣伊利沙伯大廈商場,現場所見四部升降機的一號升降機已被圍封,貼有機電工程署告示指該升 降機未有註冊工程師證明機件安全而禁止運作。另三號及四號升降機懷疑安全證過期,貼在升降機內證明書所列,三號升降機應一三年一月十六日前完成測試,四號 升降機要一三年一月四日前完成,但兩部升降機至今仍未換新證,未知是否已通過檢驗等候新證。記者試乘兩部升降機,短時間升降過程不時有「隆隆」聲及輕微晃 動。



文滙報2013年11月6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被機電工程署評為最差級別(類別三)的自動梯承辦商力健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力健),被機電署在其承辦的北角區大廈突擊巡查時,發現自動梯(扶手電 梯)自動制動器失效及拉煞器被拆除等問題,但力健的工程師在呈交機電署的准用證申請表格中,訛稱當時曾到大廈檢查且表示自動梯沒有問題。該名工程師昨承認 呈上虛假文件等4項傳票罪,被判罰款1.6萬元及須接受紀律聆訊。
承辦商評級列最差
 控方表示被告何樹榮需接受紀律聆訊,暫未決定會否除去其工程師牌照,但處分對其工作一定有影響。何求情時指自己只是無心之失,因沒有意識到原來填寫日子是這麼重要,強調只是一時大意疏忽所致。又指自己月入4萬元,兩名兒子、妻子及孫兒亦靠他供養。
 而否認4項傳票罪的力建被控於去年12月13日至28日,未有按照法例第三百二十七章《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的規定,進行自動梯工程、故意不當地干擾或導致不當地干擾自動梯以及交出理應知道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文件,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作預審。
 案情指,於2008年12月,力健承辦北角書局街國賓大廈6部自動梯的保養工程,力健須定期檢驗及 向機電署申請准用證,而何是力健的註冊自動梯工程師。於去年12月19日,機電署督察進行突擊巡查,發現上址其中3部自動梯自動制動器失效、拉捍被鐵線綑 綁著及拉煞器被拆除,令自動梯不能發揮作用,機電署督察於是向力健發出通知書,並在通知書上蓋印簽署。
機署巡查後做假證
 機電署後收到何於本年1月28日提交的准用證申請表,申請表上顯示於去年12月19日,即機電署督 察巡查當天,自動梯是沒有問題且處於安全狀態。機電署認為申請書所指與事實不符,又認為何當天並未清楚檢查自動梯及沒有在24小時內向機電署匯報。何其後 被票控,他在警誡下承認其中一份虛假文件中顯示去年底何有到現場檢查,但其實他並沒有去到,直至本年1月才檢查。 



 機電署票控北角書局街國賓大廈的升降機承辦商與工程師,其中工程師認罪被罰款1.6萬元,而升降機承辦商則否認控罪,押至下月初審前覆核。機電署去年12 月突擊檢查北角書局街國賓大廈的升降機,發現部分升降機的自動制動器失效,拉槓被鐵線綑綁。大廈升降機承辦商力健電梯香港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的電梯工程 師何樹榮,其後向機電署呈上虛假的准用證申請表,訛稱電梯沒有問題。機電署向公司和何樹榮各發出4張傳票,其中何樹榮承認4項罪名,罰款1.6萬元,並要 接受紀錄聆訊。而力健則否認控罪,押至12月3日作審前覆核。法庭記者:黃文靜


大公報  2012年9月13日

【本報訊】機電工程署過去三個月向三間電梯公司發出警告信,當中振明電梯有限公司過去一年已三次接獲機電署警告信,最近一次因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遭法庭起訴。
  機電署昨日公布最近一年的「注冊升降機承建商表現評級」和「注冊自動梯承建商表現評級」結果。在「注冊升降機承建商表現評級」中,三十六間承建商獲評 介乎五十分至一百分,其中十三間獲評一百分滿分。今年六月至八月,機電署向振明電梯有限公司、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和星瑪電梯(香港)有限公司發出共三封 警告信。期內機電署接獲兩宗涉及升降機機件故障的事故報告。
  振明電梯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去年十一月八日長沙灣康寧大廈一台電梯的隨動電纜故障導致乘客被困,被法庭判罰四千元。力建電梯和星瑪電梯則因機電署巡查一部升降機時,發現有違規事項而被記總分數達十二分。
  在「注冊自動梯承建商表現評級」中,十八間承建商獲評介乎五十分至一百分,其中十二間獲評一百分滿分。今年六月至八月,機電署並沒有發出警告信。期內機電署接獲一宗涉及自動梯機件故障的事故報告。
  機電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承建商的表現,並與業界定期商討,以完善承建商表現評級制度。



成報 2013年10月7日

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
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已有16年歷史,在香港已安裝有100多台升降機。不過,在上年8月在機電工程署巡查一部升降機時發現機廂門機械鎖 及對講裝置失效而被記總分數達12分;在本年6月時,被發現不正確填寫工作日誌紀錄,被機電工程署評為在保養方面有改善空間。另外,早前有傳媒報道指,在 火炭環球工業中心西翼租戶投訴時常遇到壞升降機的情況,追查之下,亦發現是由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負責維修保養。



睇完,各位驚唔驚??

點解明明聯興工作期間都係小問題,你去拿授權票炒咗聯興。
但之後,你用一個更貴的價錢去請一間更差的返來做保養


程序又唔跟,幾條友仔神神秘秘,連常委會議決都無,既然簽左話力建做我地保養,

壞電梯家常便飯,有幾部更壞成個月。老人家,大肚婆,返工返學,做成生活不便,你管理委員會有無理到??

咪以為無人睇住你呀,監察組,而家逐隻字,逐個程序同你跟到足!!!!!






富多來二期業主大會會議記錄

以下是有關業主大會的會議記錄,包括週年業主大會,以及特別業主大會。


富多來特別業主大會議程 (2014-6-20)

富多來特別業主大會 (2014-6-20)

富多來特別業主大會 (2014-3-27)

富多來特別業主大會 (2014-1-17)

富多來週年業主大會(延會)(2013-12-18)

富多來二期常務委員會會議記錄

我會將收到的會議記錄,放係呢度,等大家可以有多一些資訊。

由於尋找這些記錄需時,(亦有法團不合作的原因),所以,都係嗰句,盡量啦。

以後會不斷更新。作為存檔之用。


第23次常務會議記錄 (2014-5-23)

第22次常務會議記錄(2014-3-5)

第21次常務會議記錄 (2014-2-13)

前言

由於好多街坊都唔係住係富多來,所以未必可以好定期咁睇到「法團會議記錄」

我,鬍鬚仔,同一班街坊,組成了一個「富多來法團監察小組」,務求將法團「古靈精怪」的事挑出來。等大家更瞭解下成個法團的運作,務求令到富多來係按法律行事,從而做到樂居樂業,價格飛升。

我本身都係投資者,擁有一個收租物業,以個人名義持有。

原本我同大家一樣,都唔係太理屋苑的管理,但容忍有限度,屋苑管理不能隻手遮天。

我鬍鬚仔會利用工餘時間,為各位街坊服務,或透過有商有量,點樣可以去改善我地屋苑的質素。

所以成立了這個BLOG。

由於法團內某些委員是依靠商場某位地產舖小姐提供大量授權票,為免以後由這些授權票壟斷屋苑的決策,我成立監察小組,就係希望提高透明度,以及聯絡各位不居於此的業主,務求令到屋苑管理回復正軌。

所以,請將這個網誌加在你的瑣匙圈中,以及煩請將個人資料,例如單位,姓名,電話,電郵,WHATSAPP(如有),提供給我們。

既可作聯絡,本監察組亦會將最近資訊向各位分享。

(文件及數字是騙不了人,鬍鬚仔知道有人不斷以訛傳訛,一個大話接一個大話,係文件的照妖鏡下,真相就會出來。)






是為序。